蒐集零零星星的旁聽筆記,很精彩的課。
  • 「那是個政治如此被神格化的年代」

蔣中正駕崩的那天下了大雷雨,那時的講法是「天地同悲」,他的棺材從國父紀念館到大溪的沿途中都有人跪哭、披麻戴孝。權威到底來自於哪裡呢?當時的權威背後是國家軍事暴力;

而現在的總統的權威〈我們認為是來自於人民〉,是我們授權給他,但是總統到底有什麼權力?我們是用選票在開空頭支票給他做任何事情嗎?還是我們認為他應該有一定的權限?判斷的標準在哪裡?

  • 家父長式(paternalism)的;父權思考

這種思考就是:「我為你好、國家為你好」。「政府不管要管你什麼,他都可以說是要為你好」但是這個好是什麼好、可以好到什麼地步?國家暴力和個人權利之間的界線在哪裡?界線是基本的遊戲規則,而這遊戲規則究竟是站在誰的立場呢?是政治權威還是人民呢?

「看憲法的歷史你就會知道,憲法是為了人民存在」


 

國安三法:國家安全法〈最有名的是"黑名單",「當時最有趣的就是聽到誰又可以"闖關",用各式各樣的方式比如說易名易容」〉、集會遊行法、人民團體法〈為什麼國民黨統治可以那麼久,因為人民要組成任何團體,都必須經過它的同意〉

 

Q:中華民國憲法不是三權而是五權分立,以權力分立的觀點,越多的權力部門就可以保障人民的權利嗎?還是對於保障人民權利也不一定比較有好處呢?

Q:請問人民可不可以用民主憲政的理念,去寫一部憲法,裡頭規定,人民可以用投票的方式將國家改為共產國家?


  • 政黨違憲

人民可不可以覺得舊憲法不合用,制定新憲法呢?修憲也是,唯一的問題是,原定的憲法怎麼定修憲的門檻呢?......希特勒當時所作所為完全是合憲的,為了避免這樣的事情再度發生,憲法要有一個自我防衛機制,所以大法官可以宣布某政黨違憲。

  • 總統制

「說到總統制,你想到的是中華民國嘛?那表示你對於民主憲政的發展真是一無所知。」

總統制的發源地是美國,美國的國父不是一個人而是一群人,〈這個我知道的時候還滿開心的〉,是founding fathers。他們那時候對於國家應該如何治理有很多書信、演講的記錄與討論,後來整理成一本書,叫做《聯邦論》。

只要是被歸類為總統制,就代表有直接的民意基礎。大部分認為他要做甚麼大家都會聽他的,他被認為是個有實權的行政元首、國家元首。

 

  • 聊聊台灣

〈美國是選舉人團的形式〉「反觀台灣,你覺得那個民意基礎夠不夠強大?一人一票,那是非常excited的,美國人從不會發生像台灣選舉那麼狂熱的現象。你可以去看看當初李登輝選舉的盛況。當時國民黨非常反對總統直選,一直宣傳,認為應該先選國大,再由國大來選總統,其中有一個人就是馬英九。」

「一個歷史的反諷就是,當初反對總統直選的人,現在用這個方式當上總統。你也不知道馬英九這個人到底信仰什麼啦,反正他就是他的黨叫他做什麼,他就做什麼。」XDDDDDDD

「〈台灣的選舉狂熱〉這完全符合研究總統制的學者所說的:採取總統制的國家,情緒就會越高亢;情緒越高亢的國家,就越會採取總統制。也就越會動盪不安,以中南美洲為例,許多總統都變成獨裁者。但美國始終沒有發生過這樣的狀況,為什麼下週再講。」

我喜歡聽老師說「你們不知道啊?那你們知道什麼?很麻煩耶!」...「沒聽過啊?你又沒聽過啦?你真的活在台灣嗎?」...然後坐在那邊傻笑。

 



〈一〉總統制
以美國為例:「美國總統是最有權力的人」─※單一個個人,負責一大堆事的一個行政首長。
對於各部會首長可以提名,再交由立法院同意〈立法院參與〉。
部會首長除了定期接受立法諮詢之外,基本上行政部會首長屬於總統的幕僚,
向總統負責。

※總統和國會皆有民意基礎,所以總統不可解散國會。

※國會通過法律總統必須行使,如果總統不同意,可行使veto power〈行政否決權〉,退回國會,要求國會再思考,如果國會用更高的門檻〈比如說上一次是1/2同意、這次是2/3〉堅持要做某事的話,那總統的vetopower就被推翻。

「在憲政體制下,除了彈劾之外,沒有什麼方式可以叫總統下台。紅衫軍當時叫陳水扁下台,基本上是一種道德訴求。」
「我知道你們常常在發呆,所以青春期是在發呆中度過的。」

〈二〉內閣制
國家元首通常是女王、國王、天王......而且這個國家元首不是人民選出來的,他有一定的歷史意義/精神象徵,和這個國家政教合一或貴族與平民的關係有關。有行政實權者是總理或叫內閣,由國會過半數政黨〈或多數聯盟〉推派,或最大黨的領袖。所以這裡可見,行政權和立法權並不是分立的,依存程度很高,內閣要向國會負責。

※國會若對內閣不爽,最典型的做法是「不信任投票」:既然內閣是由國會產生,而且是由政黨/多數聯盟中出現的,那怎麼會不滿意呢?必定是做的爛極了。

※內閣與國會既然是同一個民意基礎,要怎麼判定要哪個立場呢?這時候就是行政權和立法權來廝殺,解散國會,讓人民來選舉。

※不信任投票  → 的下一步就是 →  解散國會,重新改選。

要重新改選,那國會議員的任期就此腰斬,本來可當三年,現在不信任投票之後,國會很有可能被解散,重選也不一定選得上,要花費很多力氣。

 

推薦片子:《英國女皇》

「英國女皇是比較喜歡保守黨的,而布萊爾是工黨的,比較左,比較自由派,所以當時布萊爾去見女皇時,她那個優雅的不爽就可以看出來」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〈三〉雙首長制

「我覺得它是一種很詭異的體制,不過我們就是在那種詭異的國家」
ex.法國第五共和、芬蘭、前蘇聯


同樣有元首:不像內閣制是沒有實權的元首,而是真的有實權、人家會在意的元首,由選舉產生,類似於總統制的。

內閣總理:不需國會同意,去找一個人來當總理,這個人再去找一群人當團隊。也就是說,總統本身不用向國會負責,而是由這一群替死鬼來向國會負責。

內閣不能解散國會,因為內閣沒有民意基礎,誰有民意基礎?總統。



「今天是鄭南榕自焚的日子」〈所以看了影片〉

談到言論自由......

言論自由本來就是在保護少數人。
你的意見價值不應該來自於多少人同意你。



師:「上個禮拜我們看了樂生的影片......」〈時走進一個同學走進來嘆一口氣〉
師:「你是怎樣一走進來就嘆氣。我一說樂生你就嘆氣?」
同學:「我覺得很...遺憾」
師:「你怎麼會這麼年輕就會使用這麼政客的語言〈眾笑〉。我覺得"很遺憾"聽起來就是一點都不遺憾。」

太精確了老師!

 

  • 設身處地?


人權其實用「設身處地」來講這件事情並不可行。這是用情感在思考:說,「想看看,如果是你,你會怎麼辦?」

但是,這並不是一個好的理論基礎。因為流行病可能會發生在你身上,但漢生病就永遠不會,有些事情就是不會發生在你身上。〈所以如果要說服別人應該怎麼說呢?這其實是一個我們談論人權時的通病吧!〉

 



憲法23條  以上各條例舉之自由權利,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,避免緊急危難,維持社會秩序,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,不得以法律限制之。

師:「你們憲法23條都怎麼教的?」

生:「就念過而已吧!」〈然後又有同學紛紛解釋,想當然耳都是一些背誦式的教法〉」

師〈尖聲〉:「你們都用背的啊?所以是像克漏字啊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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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山沙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