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蘇案教給社會許多

和島國殺人紀事1以事件為主不同,島3將三個當事者的面貌刻畫的更加清楚。這樣立體呈現的三人,是以同等重量的冒犯隱私、打擾當事者換來的,雖然三人及被捲入的人或許已經多少有點習慣〈或更多是疲倦〉,但還是會有想要「快結束這場惡夢」、「能過想要的日子」的希望。

「自己如果都沒有辦法把自己當作是一個正常人的話,那我怎麼可以奢望說,別人會把我當成一個正常人」

影片中蘇建和這樣說,然而這是困難的。我想他真的花了很多的功夫,才能讓自己去與這個案子共存〈當作一個正常人一樣〉吧?事情其實永遠也不會「結束」,只能說面對事情的人,會越來越懂得處理與面對,就像座談會上主持人說的:蘇案教了我們很多,包括琅琅上口的無罪推定,或者偵訊過程錄影錄音。

BOX:「無罪推定原則」(2009.07.14取自司法院網站):是國際公認的刑事訴訟基本原則,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規定:「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,推定其為無罪。」即揭示此一原則。因此,被告雖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,但如果沒有經過法院審判定罪以前,還不能說被告有犯罪,應該要先推定他是無罪的。檢察官為了追訴被告犯罪,則必須提出充分的證據,來證明被告確有犯罪。

  • 斷言罪的有無,豈是易事

這部片子讓不同的立場反覆交詰,只覺得如導演所說「其實到現在,我們大概已經很難說清楚,到底誰才是受害者,誰又是加害者。我只知道,在這場世紀懸案裡頭,恐怕早就已經沒有贏家了」這個司法充滿破洞的社會,或許會越來越好;不過我們要記得,其代價特別是由某一部分的人在承受的。

是誰?是蘇建和、劉秉郎、莊林勳,或者是被害者家屬?──都是:司法漏洞像是流沙把大家都捲入,他們的面貌與愛憎與生活,是那麼樣的真實清楚啊!相較於看到攝影機就擋的檢察官、大概都不願意受訪的執法人員......他們的形像在片中實在被呈現的太立體了,就像我們一般人一樣。於是我看到責任與代價清楚是小民背負,這些人隱形。

誰能判斷誰有沒有罪?我也贊成只有上帝能回答這問題。既然如今我們假裝人的罪可以用司法來審判,那麼執法者的犯的錯如何是好呢?我不敢做「司法有罪」這樣的指控,但執法人員該負的責任在哪?

印象中很深一段,檢查官不認為要重見現場,反而是辯方認為要積極的尋找證據,請來李昌鈺博士重建現場。但受害者家屬就會認為李昌鈺博士因為是辯方請的,不是公正的第三方,這樣必定會受到影響。該做這樣的事的檢察官缺席,不論是三人的委屈難以平復,或者受害者家屬難以心服口服,兩方的怨恨或者痛苦,都是司法體系裝聾作啞的產物。

  • 島國活口紀事

試片會上,好像是林峰正律師說:「好人都累死了,壞人喝著茶,隨時等著要復辟!」,眾笑。這個島國殺人,繼續殺。不過社會會長大,司法會進步,我們這樣相信好嗎?這樣相信,不是出於天真,而是來自於看見你們承受,卻仍能活著的那股力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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