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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有什麼值得我們學習的地方、我們可以怎麼做?」習慣這樣問問題,發現容易出現一個盲點,即沒有看見「不為」。
「不去做什麼」其實就是做了什麼。陰刻,或者陽刻,就是這樣,同一個範圍裡,你留白的,也是你做的;你做的,也相對你留了什麼白。
那是最近看荷蘭治水的例子,才突然明白的道理,「不要做什麼」,就相對成就了什麼。
〈另外衍伸的就是人家「整體思考」的寬度吧!治水真的不是在治水而已,我終於懂了什麼叫做治水併入國土規劃,因為治水不能只是治水,你要一起考量環境、人民、經濟,整體下去考量,才有可能成功。你的focus不能放在一個棋子上。要看到整個棋盤,才去動棋子!可是我們的災難治理,往往都在改變棋子而已!〉
呼應陳玉峰老師一直說笑的:「拜託,錢都給你們貪污好不好,但求你們工程不要做了!就什麼也不用做!」「不要一直說要造林,造林即造孽,一塊地丟著讓它荒蕪是最好的方式,土地公比人會種樹。」
「問問題、找答案,不要一直死想問人家「有什麼可以做的呢?」
試著看看,人家「沒有」做什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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